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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县委第二轮巡察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完成反馈

来源:平乡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4-20 10:27:28 阅读量:494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十二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本轮巡察反馈采取集中反馈和单独反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平乡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会议。会议传达了县委书记戴建亮听取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了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并对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宋云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把做好巡察整改和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严要求和实举措有机融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要主动认领,坚决整改;对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深刻理解、举一反三,抓好落实。要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切实高效抓好巡察整改的落实,确保反馈问题及时整改、逐条落实,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巡察整改“长久治”。

集中反馈后,5个县委巡察组分别向10个乡科级党组织和40个村级党组织所属党(工)委进行了反馈。各县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并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指出,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领导下,立足本职,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真抓实干,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反馈也指出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在对10个乡科级党组织和40个村级党组织常规巡察中发现,有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扎实;有的履行职能责任不到位,防范化解风险意识不足;有的抓纪律作风建设不够严格,迟到现象仍有发生,财务资产管理不够规范;有的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不够有力,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差距,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有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足,压力传递尚不到位;有的落实党建责任制不到位,执行党建制度不严格,发展党员不规范。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中发现,被巡察党组织有的推进服务便利化不到位,有的宣传惠企政策不到位,有的执法为民理念树得不牢,有的推进政策精准落地不到位等问题。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和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全面推动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强化理论学习,践行知行合一,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全体成员共同参与、共同提高。要持续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健全内部管理和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规范“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决策和监督程序,不断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引领作用,增强为民服务意识,规范党内生活,规范会议记录,堵住党员管理漏洞。

反馈强调,县纪委监委要建立监督台账,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县委组织部要把督促巡察整改与统筹推进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并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县委巡察办要切实履行好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报告职能。

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表示,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精准深刻、切实可行,将诚恳接受、主动认领、深刻反思、坚决整改。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压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强化压力传导,切实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对账销号,完善长效机制,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不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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