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平乡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1-19 14:11:18 阅读量:1102
根据县委部署,2022年5月19日至7月1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平乡县乡村振兴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2年8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平乡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坚持把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党组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反思,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担当抓好整改,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11月16日,在四楼会议室召开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邀请了包联县领导、县纪委监委同志、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同志、派驻纪检组到会指导,会议由局党组书记主持,党组成员全体参加了会议。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平乡县乡村振兴局党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问题。
(1)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和防返贫脱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问题。一是召开中心组会议,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和防返贫脱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二是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学习内容中增加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中央一号文件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内容。三是组织全体工作人员每月开展集中学习一次,做好学习记录,保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习笔记,由负责党建工作的同志定期检查学习笔记。
(2)针对“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不扎实”问题。一是完善主题学习教育制度,严格按学习计划落实,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二是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列出为民办实事项目清单。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深入社区、农村主动为群众服务。开展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三问”活动,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和水平,解决好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操心事。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抓的不实”问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统战会议精神,纳入党课学习内容,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按期报告意识形态工作。结合单位实际,修订《舆情回应制度》等相关制度,认真组织学习,定期研判意识形态情况,对重要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舆情及时进行引导。
(4)针对“保密工作责任传导不到位”问题。坚持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遵守保密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自觉接受保密部门的监督检查,加强保密意识培训,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占领宣传阵地,普及保密常识,做到形式多样,入脑入心。
2.关于“履行职能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不细致”问题。
(5)针对“落实中央做好防返贫扶贫工作上要求还有差距,敢于突破的劲头不足”问题。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好“四个不摘”要求,结合实际坚持不懈抓好扶贫工作。本着解决问题、共话发展,扎实到村入户走访;继续加强防返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工作,持续开展“对标补短”工作。二是支持乡镇防返贫工作站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扩大业务规模;对村服务站完善相关服务功能,为村民提供生产生活便利,降低生活成本。
(6)针对“帮扶政策落实不及时”问题。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好“四个不摘”要求,结合实际坚持不懈抓好防贫帮扶工作。每月召开防贫工作部门联席会,听取部门预警信息核实情况和基层预警员摸排情况汇报,研究防贫监测及帮扶工作。二是坚持把抓帮扶政策落实作为鲜明导向,不断优化方式方法,提高帮扶政策落实的质量效率。深入乡村调研指导,推动防贫监测对象识别纳入程序、小额信贷、雨露计划等具体帮扶政策落地落实。
(7)针对“对省委‘三六八九’,市委‘一三五十’,县委‘一二四九五’工作思路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对省委“三六八九”,市委“一三五十”,县委“一二四九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的学习、研究,立足我局实际,落实重点工作与县域经济发展思路相结合。二是夯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基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新建村级仓储4个,带动村集体经济增加收入;利用第三批统筹整合资金解决6个村基础设施短板,有效改善人居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8)针对“扶贫政策宣传研究不够”问题。一是加强对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等基层工作人员的政策培训,让他们做好政策的宣传员、执行者。二是通过发放明白纸、宣传册、公众号、电视台等多种方式,对扶贫政策进行宣传,确保各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落实到位,应享尽享。
3.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够有力”问题。
(9)针对“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召开党组会议,重新学习《党组工作条例》,对局党组会议中研究的事项,进行规范记录。二是对工作总结重新进行审阅,并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
(10)针对“防贫中心人员配备不到位”问题。一是争取组织部门支持,将2名在乡镇从事防贫工作人员调入我局防贫中心;二是利用县军人事务管理局(县安置办)向县直部门分配退役军人的契机,争取1名退役军人进入防贫中心就业。三是从其它科室调到防贫中心4人,面向社会为防贫中心招录机关事业人员3人。
(11)针对“关注职工不够,与大家沟通少”问题。一是定期安排党组书记与股级干部、党组成员与普通工作人员的“两谈”活动;二是利用传统节日,对工作人员发放定量福利,并对退休老干部、老党员进行节日走访慰问;三是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体检;通过以上措施,加大对干部职工的关心和爱护,帮助他们理清思路,更有能力、更有意愿为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贡献力量。
(12)针对“单位纪检员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一是制定《纪检员工作职责》,在党员大会上明确纪检委员的职责职能,将纪检委员的职责清单进行公示,让党员群众对纪检委员的权责有全面准确的理解。二是联系派驻纪检组定期到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全力支持纪检委员充分履职尽责,主动作为。
(13)针对“借调人员手续不规范”问题。按照上级要求,2021年8月1日,县抽调我单位一名工作人员参加社区基层治理驻村工作队。我局已将借调(驻村)手续理顺,使其更好地为基层治理工作服务。
(14)针对“班子成员在工作督导过程中存在老好人思想”问题。一是坚持每月对乡镇防返贫进行一次督导,督导组成员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敢于直面问题,及时全面反馈问题,并关注问题整改。二是每季度对后评估指标进行督导,拟定工作方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部门进行反馈,并关注问题整改到位,推动全县整体工作提升。
(二) 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关于“存在一定程度的形式主义”问题。
(15)针对“会议整合协调不够,县里安排了工作随即就召开会议传达,没有进行整合合并、统筹安排”问题。按照“能并则并、能简则简”的原则,统筹安排好单位各类会议。必须召开会议,能合并召开的,不单独召开,能以通知形式在政务微信工作群下发,不再集中开会。同时严格控制会议时间和参会人员,切实做到开短会、讲短话,投入更多的时间为群众干实事、干好事。
(16)针对“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严,但落实时死搬硬套,结合我县实际拓展思维制定落实措施不够”问题。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拓展农村改革成果,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协调多名乡村振兴战线的负责同志参加乡村振兴工作培训班。通过专家授课、集体讨论现场教学、参观交流的方式,学习了美丽乡村建设、经济发展、基层治理等先进经验,拓宽了眼界。
(17)针对“过度强调工作留痕”问题。一是全面启用公务之家网上办公,简化并规范差旅费报销手续。实行网上申请、审批,明确公务之家上传附件最多不超过5件,能反映具体工作事项即可;二是局内审机构定期开展内部审计,把留痕多、重复、多余的报销手续及时删除。
(18)针对“对非扶贫村基础设施建设关注和扶持力度不够”问题。一是筹建2023-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项目库,扩大项目覆盖范围;二是利用每月下乡入村督导时机,对非已脱贫村的基础设施进行摸底,做到走一村掌握一村实际困难;三是在帮扶全县各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时,资金向非已脱贫村倾斜。通过以上措施,帮助各非已脱贫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与已脱贫村同步发展,共同振兴。
(19)针对“小额信贷政策关注力降低”问题。保持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稳定性,不抬高贷款门槛,不缩短贷款期限。充分发挥乡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等基层力量作用,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做好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和贷款使用跟踪指导。
5.关于“财务管理不够严格”问题。
(20)针对“白条下账”问题。修订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核程序,强化审核责任,对重大财务支出严格履行“三重一大”工作制度,确保不出问题。同时加强人员培训,注重财务队伍建设,严格各项报销流程,确保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21)针对“‘五个不直接分管’坚持不严格”问题。按照“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项目建设、行政审批、物资采购的“五个不直接分管”的要求,明确分管副职领导分工,重新修订财务制度。建立起“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工作机制。
(22)针对“超范围配置办公用品”问题。按照《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冀财资〔2016〕127号)规定:“第二章 通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购置办公用品。
(三) 聚焦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6.关于“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23)针对“党建责任制压得不实。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问题。一是制定党组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年初制定党建计划,每年至少主持召开4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二是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主要领导同志切实担负起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党建作为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安排,定期研究;其他党组领导同志也按“一岗双责”的要求,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分管科室的党建工作,形成党建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机制。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填写《党支部手册》。
(24)针对“党员年龄结构老化”问题。已经把2021年3月局党支部会议讨论确定的4名入党积极分子,向组织部门推荐,请示发展。发展党员请示,已交县直工委,按程序发展,逐步优化党员年龄结构。
(25)针对“民主生活会不严肃”问题。一是局党组书记对全体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问题整改工作,各班子成员认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三是局党组按照要求召开巡察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邀请了包联县领导、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同志;派驻纪检组到会指导,会议由局党组书记主持,党组成员全体参加了会议。
7.关于“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
(26)针对“局党组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认识不高,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意识欠缺。党组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较少,落实措施不具体”问题。一是9月27日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党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二是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统一思想,邀请派驻纪检组,对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在平时机关学习会上,通报全党全国违法违纪案件,开展警示教育。
(27)针对“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党组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较少,谈心谈话、定期报告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执行不到位”问题。9月27日,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党对全面治党的相关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建立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班子成员个人责任清单》。认真落实《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式,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党组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的内容和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到各项工作中。
8.关于“巡察整改不细致”问题。
(28)针对“未形成巡察整改常态化机制”问题。巡察组反馈的3大类别、8个方面、30个具体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建立了整改台账,逐条逐项进行整改销号,共计制定了整改措施51条,修改完善了相关制度10项。通过认真整改,完善制度,组织开展党建、财务知识培训班,加强检查,形成了长效机制,使单位的管理更加规范。
(29)针对“整改材料未按要求归类分档”问题。按照巡察反馈的3大类别、8个方面、30个具体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建立了问题整改台账,逐条逐项进行整改销号。一事一档,分类装订,制定“三个清单”,明确存在问题、整改结果、整改责任人、完成时限等。
(30)针对“对反馈意见梳理不细致,整改效果与反馈问题不对应”问题。针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认真梳理具体问题。一是准确把握反馈问题的重点和导向,认真对照梳理问题,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对症下药;三是局党组全程督办,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确保分工明确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整改工作成效取得阶段性进展,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完善制度体制,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实质性成效。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端正态度、提高站位,践行“四个意识”、强化“两个维护”,以最大政治、最高标准、最严要求,狠抓工作整改。
(二)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结合巡察反馈问题,全面自查,举一反三,及时发现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以整改倒逼工作落实,让脱贫攻坚成果更巩固。
(三)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把巡察整改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解决好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真正从源头上遏制问题发生,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群众稳定增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7835312;邮政地址:平乡县乡村振兴局;电子邮箱:pxxxczxj@163.com。
分享到:
©中共邢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邢台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4004731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