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平乡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12-25 14:31:26 阅读量:149
根据县委部署,2023年11月9日至12月28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平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月2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平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平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坚决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县委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我局党组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反馈意见,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成立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细化整改任务,明确责任人,对标对表抓好整改,推动人社系统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平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认真,学习成效不明显”问题
针对“个别同志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不清楚‘两个确立’、‘四个意识’以及我县‘一二四九五发展战略’,没有制定相应的学习计划。”问题
一是制定学习计划。坚持每周五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坚持用理论武装头脑。
二是多种形式学。采取平台学、交流学、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不断加强学习力度,提高学习成效。
2.关于“党组织凝心聚力作用发挥不好”问题
针对“在座谈中发现,部分领导同志对一般同志关心不够,交任务,压担子,对承受能力,实际问题关注不够。”问题
强化“谈心谈话”制度,充分运用好党的“两谈一会”制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定期与分管范围同志谈心谈话,切实了解同志们的工作、生活状况,及时帮助解决困难问题。
3.关于“创新意识有待加强”问题
针对“工作创新举措不够强,工作上的方法多为学习借鉴,主动创新工作举措少。”问题
一是坚持理论与业务相结合,通过理论指导工作实践,促进创新开展工作。
二是借鉴先进经验,结合我县实际,紧紧围绕工作重点,扎实推进工作开展,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4.关于“驻村帮扶工作不扎实”问题
针对“驻村工作队对所帮扶村西尹村的人口数、党员数底数不清楚和材料上显示西尹村,2020年-2022年的人口数一直为1482人,三年没有变化。”问题
一是加强驻村工作管理。明确驻村工作分管领导和驻村工作队责任,组织人员定期开展摸底排查,坚持做到底数清、问题明。
二是动态更新台账信息。加强与村两委对接沟通,及时更新台账,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5.关于“工作开展有欠缺”问题
针对“技能培训有针对性开展服务县特色产业力度不够,培训人员数量不多,培训机构和企业的合作、培训工种和市场需求的匹配不足。”问题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组织人员深入企业、乡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宣传,提升广大群众对人社政策的知晓度。
二是加强联系沟通。建立与企业对接联系机制,针对企业需求,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三是提升培训质量。筛选我县培训机构,对培训质量好、需求大的培训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确保应培尽培。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针对“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引导还需进一步加强。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意识不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敏锐性、主动性、积极性不高。对于相关文件精神还没有学深悟透。意识形态工作开展得不够深入,对干部职工谈心谈话次数少。”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坚持学习教育常态化,以各支部为单位,坚持每周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意识形态的敏锐性、主动性、积极性。
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按照管业务必须管意识形态的原则,各分管领导必须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做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落细。
三是加强引导教育。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领引导作用,经常性与分管范围干部职工开展谈心谈话,切实帮助干部职工解决困难。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7.关于“工作纪律执行不够严格”问题
针对“不重视考勤制度,个别同志工作时间存在晚来早走接送孩子的现象和个别领导干部存在‘老好人’思想,执行工作纪率宽松软,对迟到早退等现象缺少约束。”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认真执行签到制度,对经常性迟到早退的人员,及时开展谈心谈话。
二是及时开展监督。组织人员不定期到局属各单位督导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及时通报批评。
8.关于“未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问题
针对“2021年6月,9号凭证,付社保公共服务平台专用设备款194000元,无‘三重一大’会议记录,合同中无人社局代表签字。”问题
一是强化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开展财务工作,对于重大事项召开党组会议,集中研究决定。
二是严把审核关。对于经费报销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9.关于“工作作风需要加强”问题
针对“个别领导干部与省市主动协调沟通少和社保中心作为窗口单位,不重视机关形象(破、旧)、服务态度不够热情。”问题
一是压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任务分工,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加大与上级部门联系沟通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二是提升服务。加强社保窗口工作人员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贯彻落实满意度评价机制,打造高质量人社服务品牌。
10.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
针对“驻村帮扶中,日常走访表、入户调查表、农户签字均为代签;2020年度-2022年度述职报告三人完全相同”问题
一是加强帮扶工作力度。严格按照省市县帮扶工作要求开展工作,坚持做到工作留痕,完整保存佐证材料。
二是提升材料质量。严格按照反馈问题对照检查,并提升领导班子写作能力,确保高质量高标准撰写述职报告。
11.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
针对“2023年8月1日、10月7日人社局签到表、2023年9月1日、10月7日,社保中心签到表、2023年8月1号创业园签到表均为后补签到表,创业园一名工作人员三月未签到,未标注原因”问题
强化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签到制度,确保工作人员按时签到,对于长期不签到人员通报批评、约谈。
12.关于“业务能力有待提升”问题
针对“2023年下达的平人社劳监改通字[2023]第105号,第106号,第112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送达回证无送达方式和送达时间,送达人未签名、见证人未签名,未填写时间。”问题
一是提升执法队伍能力。坚持每周开展一次业务能力培训,认真总结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二是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劳动监察执法规定开展工作,规范送达限期整改责任书,规范填写相关内容。
13.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规范”问题
针对“‘记错记账科目’通信服务费、账户开户管理费记入了‘办公费’科目;‘未按规定报销差旅费’《平乡县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市内每人每天交通费80元,伙食费100元。人社局执行标准为市内每人每天交通费60元,伙食费20元,低于规定标准。”问题
一是强化财务工作规章制度。对财务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确保财务工作记账精准。
二是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差旅费标准,杜绝多报、少报。
14.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规范”问题
针对“打印机、电脑未记入‘固定资产账’和办公费耗材费没有购物明细”问题
严格审核报销材料,对佐证不符的费用坚决不报销。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5.关于“党支部手册不规范不完整”问题
针对“近三年缺少党支部年度工作总结,缺少党费收缴明细;2021年度与2022年度缺少谈心谈话记录;202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为空;党支部手册缺项严重”问题
一是明确专人负责党支部手册填写,对党费收缴明细归类存档,确保一册一档。
二是严格执行两谈一会,各支部按照要求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广大党员干部有关情况。
三是规范会议签到制度,未参会人员必须写明缺席原因。
16.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针对“近三年党小组会议记录少;党课教育活动少”问题
一是严格按照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及时督促各支部做好会议记录,留存会议资料。
二是紧紧围绕县委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认真开展党课教育活动,坚持做到每次活动认真记录,活动成效备案留存。
17.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针对“对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长远规划不够,优秀年轻干部储备不足,部分干部长期不交流。”问题
一是制定干部队伍建设计划,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
二是组织开展干部职工开展工作交流会,干部职工通过工作交流,增进凝心力、向心力,打造一支敢打硬仗、能打硬仗的干部队伍。
18.关于“为民服务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针对“2020年度、2021年度党支部手册为民服务活动记录少;2022年度为民服务活动记录为空白。”问题
一是坚持以党建为引领,贯穿人社工作全部,积极组织开展招聘活动、志愿服务等活动,并及时记录在党支部手册。
二是围绕中心工作,加大干部职工素养培训,优化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率,增强群众满意度,打造人社服务品牌。
19.关于“党务政务公开不够”问题
针对“张某于2022年12月受党纪警告处分,未开警示教育会通报。”问题
一是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务公开制度,使工作有章可循。
二是强化培训教育,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应及时公开。
20.关于“主动接受监督不够”问题
针对“2022年度党组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未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问题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二是畅通监督渠道,加强信息公开,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自身的约束和规范。
三是主动邀请监督,对重大事项和工作,主动对接,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
四、关于“聚焦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21.关于“未定期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问题
针对“2020年至2022年会议记录上没有体现出研究巡察方面的工作情况。”问题
一是强化监督提醒机制。安排专人负责提醒进行报告和组织、记录相关会议。
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在整改过程中,加强沟通,及时掌握工作动态。
22.关于“未把巡察整改纳入年度述职述责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内容”问题
针对“年度述职述责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上未体现巡察整改工作。”问题
一是明确要求。召开会议,明确要求,必须将巡察整改纳入年度述职述责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内容。
二是加强培训和提前提醒。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在会前专门提醒相关人员做好将巡察整改内容融入的准备。
23.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深入”问题
针对“上轮巡察反馈的‘领导干部在抓自觉学习、引领学习上做的不够;对干部教育培养上规划不够完善;工作纪律执行不严格,有迟到早退现象;服务办事群众不够热情’等问题还有存在。”问题
一是加强培训学习。通过召开会议进行集中学习和自学相关文件和精神。
二是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完善考勤制度,强化日常监督。
三是设立服务标准,端正工作态度,树立热情服务典型,发挥榜样作用。
24.关于“集中整改阶段结束后,便‘刀枪入库’问题
针对“2020年至2022年党组会议未研究过上轮巡察反馈问题中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问题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改成果的持续巩固。
二是畅通反馈渠道,随时接受社会监督。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充分发挥人社服务职能,不断提升人社服务效能,助力我县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要准确把握新形势,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县委巡察组反馈问题对人社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二)压实工作责任。相关股室和局属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对照问题整改清单,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工作落实落细落地。
(三)严肃工作纪律。要全面梳理问题清单,扎实开展整改,不走过场,建立工作台账;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钉钉子精神,高质量完成问题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7832676;邮政信箱:平乡县中华路83号;电子邮箱:pxxrsj@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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