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平乡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平乡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12-26 09:12:28 阅读量:199

根据县委部署,2023年11月14日至12月28日县委第七巡察组对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2月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平乡县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2月20日召开党组会议部署整改工作,落实推进整改工作的具体措施。民政局党组一致认为,开展巡察工作是县委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强化主体责任的重大部署,是促进民政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重要保障。党组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并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项整改工作在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

民政局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导,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盯住问题,抓住关键环节,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将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成效不明显”问题。

(1)针对“学习成效不明显。部分党员干部对‘两个确立’、‘四个意识’等基础概念掌握不清楚,甚至有部分党员干部对‘两个维护’,学习不深不透,没有真正入脑入心”问题。

一是提高学习认识。2月2日全体党员参加了巡察组反馈会,提高党员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视,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创新学习形式。采用多样化的学习方式,改变以往枯燥式授课方式,进一步提高学习积极性。例如:7月19日支部采用检测方式,对党员党纪学习效果进行考试,整改以往只听课不消化问题,提高学习效果。

2.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和指示批示,落实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有差距”问题。

(2)针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和指示批示,落实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有差距,落实措施不够细致全面”问题。

一是完善2024年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内容。今年以来共6次集中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建立学习研讨发言制度。明确每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每次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研讨发言人,根据每次学习内容做好研讨发言,每次发言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和对河北指示批示精神,针对性提出民政领域贯彻措施,确保学习原文和研讨发言有机结合。三是在制度中严格规定自学要求,要求领导班子成员端正学习态度,克服惰性思想,切实加强学习的自觉性,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并做好个人自学笔记。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问题。

(3)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在推进规范化党支部建设过程中,没有将意识形态领域发挥作用方面作为规范化标准之一”问题。

一是2月20号召开会议研究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班子成员及股室负责人分别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制定《2024年民政局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将调查研究列入工作要点。二是组织党支部委员会围绕新形势、新要求下党建工作的重点,周密部署全年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

(4)针对“思想认识还不够,存在‘重业务轻思想工作’的倾向,缺席意识形态教育会议”问题。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中心组及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每季度开展一次意识形态知识学习,2月22日召开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会,领导班子成员均结合工作实际专门阐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加强理论学习,6月20日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对意识形态相关文件进行集中学习,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大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概念内涵的理解把握,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

(5)针对“参与‘学习强国’的积极性不高”问题。

局党组对不重视“学习强国”平台学习的同志进行约谈,通过约谈达到提高其政治思想觉悟,充分认识到政治学习重要性必要性的目的。安排专人加大督促检查学习情况,定期在群里下发学习提示,每月通报学习情况。

4.关于“相关项目已经逾期未能交付使用,建设进度严重滞后,导致国家专项资金未能及时发挥应有的作用”问题

(6)针对“相关项目已经逾期未能交付使用,建设进度严重滞后,导致国家专项资金未能及时发挥应有的作用”问题

一是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颐养居医养老年中心项目问题整改工作小组,具体做好整改工作。二是颐养居老年医养中心项目和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是按照县政府要求规划设计建设在相邻地块,整体一个院落,部分基础设施共享的两个项目。同时,两个项目服务功能互补,颐养居老年康复中心可为进行康复治疗的残疾人提供养老服务,残疾人康复中心可为颐养居的老年人提供康复治疗。为最大发挥两个项目的社会效益,实现功能互补,经请示县委、县政府研究确定将两个项目打包成一个项目整体交由同一个第三方运营商运营。

5.关于“农村低保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

(7)针对“农村低保政策宣传不到位。对低保政策的宣传不全面、不透彻,造成群众对低保政策知晓度不高或者理解片面”问题。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培训力度,按照县培训乡、乡培训村的基本原则,将培训延伸到村,加大培训的力度和频次。充分利用宣传页、“大喇叭”等多种形式,定期组织开展救助政策宣讲活动,拓宽宣传渠道,增加受众人群,通过平乡融媒、县局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多渠道进行民政政策宣传,方便群众随时了解政策。二是积极动员部署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印发《平乡县社会救助政策进万家活动实施方案》。3月13日联合卫健、医保、教育、住建等部门联合开展“社会救助暖民心 政策宣传进万家”主题宣传活动,上下联动,指导乡镇因地制宜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依托庙会、集会采取设置宣传咨询台、播放广播、发放资料等方式,向过往广大群众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落实的合力。三是加强政策培训力度。分别于6月12日、6月14日、7月1日多次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县民政工作经办人员社会救助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综合能力,提高政策熟悉程度和政策实践运用能力。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及时更新低保数据,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坚决杜绝“人情保”现象。

6.关于“慈善工作严重滞后”问题。

(8)针对“慈善事业发展滞后,未能理顺慈善捐赠渠道,造成工作被动,滞后于其他工作”问题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慈善组织认定办法》有关规定,2024年2月2日认定平乡县慈善协会为慈善组织,并颁发慈善组织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为该组织提供了更大的慈善平台。二是根据《慈善组织公开募集管理办法》第五条,依法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满2年的社会组织;申请时未纳入异常名录;按照规定参加社会组织评估,评估结果为3A及以上;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前2年,未因违反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没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行为的等有关规定,平乡县慈善协会目前没有申请公开募捐资格,待2年之后我局将积极协调,督促平乡县慈善协会依法申请公开募捐资格。

7.关于“日间照料站未发挥作用”问题。

(9)针对“日间照料站未发挥作用,未能给老年人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不能充分发挥日间照料站作用”问题。

一是民政局分管领导多次深入社区调动社区积极性,保障日间照料站正常运转。主要及分管领导重视对日间照料站的管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日间照料站工作事项,建立健全相关的运营管理制度,并确保制度上墙,管理到位,提高日间照料站的服务水平。二是通过海报、大喇叭等多种形式宣传引导老年人参与日间照料站活动。为老年人提供营养均衡的餐食服务,提供简单的健康检查、锻炼器材、棋牌、唱歌等活动,增进老年人的社交互动,保持老年人社交活跃,享受丰富多彩的晚年生活。三是积极协调财政争取使日间照料站相关运营经费得到保障。

8.关于“落实殡葬改革工作不到位”问题。

(10)针对“乡镇公墓建设标准低、利用率不高”问题。

一是提高各乡镇公墓建设标准。我县各乡镇公墓建设主要是利用上级专项资金,结合各乡镇实际情况,实施公墓建设项目。今年我局将继续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和县级资金,用于进一步完善各乡镇公墓基础设施,提高建设标准。二是加强各乡镇公墓的监督管理,提高公墓利用率。各乡镇公墓建成后,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已将公墓移交各乡镇管理。我局已督促各乡镇安排专门的公墓管理人员,负责公墓日常管理。同时建议各乡镇加大公墓建设投入,用于公墓日常维护和改造升级。我局积极开展生态节地安葬理念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让群众从内心理解并接受生态节地安葬,提高公墓利用率。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9.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未严格执行财务审批程序”问题。

(11)针对“凭证审批不严谨”问题。

规范财务票据,补全审批手续及签章。加强制度意识,提高执行力度,定期对财务资料核对检查,防止疏忽和漏洞,完善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资金审批流程。

(12)针对“凭证不规范”问题。

完善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资金支出审批流程。

(13)针对“费用支出流程不规范”问题。

建立健全支出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票据,补全审批手续及签章。完善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资金支出审批流程。

10. 关于“违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问题。

(14)针对“财政支出无发起票支付”问题

当事人已写明情况说明,对此项费用做出书面解释。日报费用发票已附凭证材料中,今后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杜绝不规范流程发生。

11. 关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

(15)针对“财务报销范围模糊”问题。

逐条整改。追回不符合规定发放的510元伙食补助。今后财务部门加强票据内容审核,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报销。

12. 关于“凭证附件不齐全”问题。

(16)针对“差旅费报销手续不规范”问题。

高度重视逐条整改,及时清查核对,补全缺少的凭证附件,将原始凭证进行重新整理,附齐入账材料。

13. 关于“凭证及原始凭证内容信息不完整”问题。

(17)针对“凭证及原始凭证内容信息不完整”问题。

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票据内容;重新打印完成凭证,补齐其他附件,附齐入账材料。

14.关于“日常纪律松弛,考勤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18)针对“日常纪律松弛,考勤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一是明确签到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执行签到制度,由每日带班领导负责督办当天考勤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工作。二是强化制度学习。在全体会、班子会上,强调考勤纪律,组织学习《考勤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确保《考勤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是严肃考勤管理,加强督导检查力度,对不遵守考勤纪律的同志通报批评,由主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5.关于“党组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有力,组织生活标准不够高,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19)针对“《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不规范”问题。

一是提高党务人员业务水平,确保今后对党支部工作手册的使用规范化管理。补填党支部书记信息、年度工作要点、支部委员名册、入党申请人、党员名册等信息;二是制定《平乡县民政局“三会一课”工作制度》,严格党员参加“三会一课”纪律。三是“三会一课”制度挂墙,时刻提醒党务工作者,按时召开各类会议。

(20)针对“局长办公会议记录不规范,记录与局长办公会无关内容,个别会议只有标题,无内容”问题。

建立《平乡县民政局工作会议管理制度》,补齐完善相关会议记录。

(21)针对“党费收缴记录不完整”问题。

一是规范收缴党费,及时将收缴情况登记到《党支部工作手册》。二是对党务工作者进行专题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

16.关于“党支部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22)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

一是加强支部班子建设,规范支部工作流程,定期召开支委会,研究谋划和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员活动,提高党员参与度。二是加强党务干部培训,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今年召开党员大会6次,开展党课教育活动3次。三是对发展党员程序有缺失的,查找原因,进行补充。

(四)关于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方面

17.关于“整改情况未按照巡察整改规定要求一事一档规范整理,且现有文件汇编文字表述不严谨”问题。

(23)针对“在文件汇编不严谨”问题。

一是4月3日党支部集中学习中,传达学习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并结合支部书记讲坛开展公文写作培训及公文处理,进一步规范我局公文写作、提高干部自身能力素质。二是对巡察整改的重要资料实行三审三校制,确保不出现文字错误。

18.关于“长效机制发挥不明显”问题。

(24)针对“考勤机制不规范”问题。

一是完善请销假制度,明确请销假范围。请假范围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丧假、生育假、探亲假等。二是严格监督检查。职工外出办理公务或请假,需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外出事由、去向或请假事由。查岗人员将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查岗方式,对职工的在岗情况进行监督。三是严肃职工纪律。对无视组织纪律,无故不履行请销假手续、擅自离岗、超假不归的职工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将日常督查结果与职工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挂钩,超过规定期限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持续用好巡察成果,巩固好巡察问题整改的成效,坚持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过程与建章立制工作结合起来,充分认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在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上攻坚发力,持续查摆问题源头,在整改工作中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坚持长期整改,持续抓好整改工作,使民政的各项工作更加规范严谨,切实把整改成效贯穿到各项工作中。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全县民政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示范带动作用,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对标对表,切实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民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统筹抓好长期整改、持续整改。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点工作,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坚持分类施策,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深化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保持定力、常抓不懈,确保整改质量和效果。

(三)强化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扛稳扛牢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以党支部建设为抓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纪律规矩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管好用好意识形态阵地,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激发民政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7831081;邮政信箱:平乡县丰州镇广场路平乡县民政局;电子邮箱:px7831081@163.com。


分享到:

©中共邢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邢台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4004731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