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平乡县纪委民主生活会制度

来源:平乡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9-27 10:44:20 阅读量:506


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是指党员领导干部召开的旨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组织活动制度,是党内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

二、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主题和时间一般按照上级党组织的安排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召开的,必须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

三、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除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外,还必须参加单位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四、每次民主生活会前,组织学习时间一般安排1天左右,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天。同时,要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并将收集到的意见如实反馈给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本人。   

五、领导班子成员要紧紧围绕民主生活会主题,根据学习心得和群众所提意见,认真进行自我剖析,查摆分析个人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精心撰写发言提纲。

六、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分别谈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之间也要互相谈心,领导班子成员也可以与分管部门的负责同志进行谈心,听取意见建议,为开好会做好充分准备。

七、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发挥开好民主生活会“第一责任人”的作用,以身作则,带头进行自我检查和深刻剖析,带头开展批评,引导班子成员畅所欲言。

八、会议小结后,采用民主测评的办法,对民主生活会质量进行测评。由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组织测评,除工作人员外,所有参会人员填写民主生活会满意度测评表。

九、领导班子对干部群众反映和民主生活会上查找出来的问题,要有针对地提出整改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切实进行整改。领导班子成员也要制定和落实个人的整改措施。

十、及时做好材料上报工作。在会后20天内,要把民主生活会情况、整改措施报县委组织部。作好民主生活会的会议记录并妥善保存。

十一、通报整改措施和干部群众满意度。本次民主生活会形成的整改措施和干部群众对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满意度,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群众通报。党员有权了解本人所提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


分享到:

©中共邢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邢台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4004731号-2